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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就这样,他一路前进,第一天,第一晚,第二天,第二晚……

    一路走到现在。

    荒漠的第四天。

    依旧是没有人烟的,孤独的第四天。

    一步又一步,泰尔斯眯着眼睛,尽力向前行进,数着步数,每过一段距离就取下水袋,抿上一小口水,湿润口腔。

    不知道走了多久,太阳越来越高,周围越来越热。

    他甚至能感觉到,头巾下的皮肤上尽是汗水,被包裹在衣物里,又黏又湿,闷热难受。

    但他不能解开。

    不能。

    泰尔斯强忍着不时,扶着手杖走下一个迎风坡,在背风处回头张望,不禁皱起眉头他感觉自己走歪了。

    该死。

    他在心里咒骂道,就地把手杖插进沙子里,看着手杖投射在地上的影子,回头找来一块石头,放到影子的顶端。

    在进入沙漠并吃足苦头的第一天后,泰尔斯就又遇到了一个雪上加霜的问题:在黑径之后获得的奇妙方向感,一度让泰尔斯欣喜地以为自己真的从此“永不迷途”,然而这种奇妙的能力却在进入大荒漠之后失灵了,他再也无法感觉到脚下的地形地貌和前路方向。

    看来,哪怕看上去再万能的力量和存在,也会有水土不服的问题泰尔斯疲惫地想道,趁着太阳还不大,沙子还不热,半坐下来休息一会儿。

    还要走多久,才能遇见救援?

    他会死在这里吗?

    真糟糕。

    操!

    泰尔斯摇了摇头,拍拍自己的脸颊,让自己急躁的心情冷静下来。

    别去想,别去想,别去想。

    泰尔斯告诫着自己:先到达下一个目的地,再思考下一步路。

    否则,他害怕自己找不到地方,就压力太大,先精神崩溃了。

    事实上,因为长期不见人烟,没有交流,景色单调,现在的王子感觉得出:自己已经有些不正常了。

    他的反应开始变慢,视野开始固定。

    而情绪变得不稳。

    泰尔斯轻笑了一声,摇摇头。

    不行。

    他不能放弃。

    他要调整自己,直到找到出路。

    可笑的是,第一天,泰尔斯还觉得荒漠没那么危险。

    他顺着那时候还不甚稀疏的植被,在黄昏时分的一处巨岩下找到了一个小小的浅水潭,水潭边上生机盎然,,甚至有几头胡狼聚在潭边一个狭小的角落里,抿一口,回个头,警惕却低效汲取着水分。

    那时候的泰尔斯大喜过望,觉得至少他发挥足了“新手的运气”,开开心心地滑下沙丘去装水袋。

    直到滑到潭边的他脚下一软,双腿陷进流沙!

    恐慌的泰尔斯越是挣扎,就陷得越紧越深,一度陷进腰部。

    泰尔斯的心都凉了半截。

    他那个时候才明白:为什么那群胡狼都聚集在一个那个狭小的角落里,吝啬地饮水,也不愿接近这看似宽阔的潭边。

    天知道当时的少年,心中有多么绝望。

    要不是泰尔斯及时用狱河之罪让自己冷静下来,放弃挣扎,放平身体,避免下沉……

    恐怕星辰王国的第一继承人,早就在沙漠里凉透了。

    那一天,他颤抖着掏出背后的弩箭,绑上绳索,射上(还射了两次,第一次手太抖)远处的一棵怪木,战战兢兢地把自己拉了上来。

    在那群胡狼不满的叫声中,心有余悸的泰尔斯占据了它们的安全角落,颤颤巍巍,好不容易打满了水袋。

    这是泰尔斯第一次发现荒漠的险恶。

    在沙丘下休息够了的泰尔斯叹了一口气,把思绪拉回到现在:他抓起第二块石头,放到移动了不少距离的手杖影子顶端,跟第一块石头连了起来。

    泰尔斯看着来时的路,皱眉跟两块石头的连线做着比较。

    确实有些偏。

    得纠正回来。

    他校正了朝东南的方向,抓起定向用的手杖,重新启程。

    “呼……呼……”

    风沙越来越大。

    这是荒漠里的另一个威胁。

    泰尔斯咬着牙,在腥味和湿热的双重覆盖下翻过一个沙丘,举起右掌盖在眼睛上,寻找植被茂盛,可以作为遮阳地,也可能有水源的地方。

    正午很快就到了。

    得为下一步休憩做好准备。

    他还记得,自己进入荒漠的第一个正午,选择在一个大沙丘的底部扎营休憩,以躲避毒辣的太阳和无情的风沙。

    然而,午觉睡醒的泰尔斯一转头就尝到了满口沙子。

    在满心的惊恐和慌张中,他“呸呸呸”地起身,恐惧地发现:在自己眯眼休憩的两个小时里,风沙已经淹没了他的双腿,很快将覆盖他的双手。

    如果他再贪睡半个小时……

    泰尔斯从那时候起学到了:除非想在荒漠里找一个免费的坟墓,否则,绝不要选择太低的地方休息。

    王子默默地回想着这几天在苦难和折磨中学到的不少经验,找到了休息的目的地:一个陡坡旁的一棵小树。

    泰尔斯又小小地喝了一口水,继续前进。

    他吃力地向前穿越,并不妙地感觉到自己的体内水分正在快速流失随着太阳越来越高,周围越来越热,他活动所要耗费的体能和养分将成倍增加。

    休息泰尔斯凝重地想,并且强迫自己只想眼前这一个目标他需要休息,躲过最热的几个小时。

    风沙依旧在继续。

    盯着脚底的黄沙慢慢被剥开,泰尔斯数了八百多步,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他躲进树荫里,避开毒辣的阳光。

    感受着急剧下降的温度,他叹了一口气,解下头巾和面罩。

    泰尔斯准备午休,但他没有急着找空地,而是谨慎地抓着手杖敲打着地面,将周围的石头拨开,最好离自己远一些。

    泰尔斯没有忘记:他在荒漠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一条响尾蛇。

    他进入荒漠的第二天,在一个树荫下休息的时候,疲惫不堪的他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左手向后一撑,按到了一块滑溜溜、凉呼呼的东西。

    那“东西”从石头后迅速地蹿了起来。

    一口咬在他的小臂上!

    泰尔斯吓得魂飞魄散这头响尾蛇显然对有人打扰自己的午觉很不满意,要不是泰尔斯刚刚经历了第一个晚上的刺骨冰冷,发神经一样把自己缠得又厚实又严密,估计这一口能直接要了他的命(尽管泰尔斯也不晓得它究竟有没有毒)。

    泰尔斯回想起那天的惊魂之旅,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左臂三层衣袖上的那个破口还在谨慎地扫开周围的石块。

    果然,一块较大的板状石头被掀开之后,一个“新朋友”不满地跑了出来。

    泰尔斯皱起眉头,看着这只半个巴掌大的黑色沙蝎,看着它那一对大得可怕的钳子和毫不起眼的尾刺,伸出手杖,忽略它的抗议,把沙蝎赶到远处。

    他气喘吁吁地坐了下来,掏出水袋和最后的粮食。

    眼前的一切似乎依然没有变化,正如老乌鸦所言,荒漠里只有三样东西:太阳,沙子,和沙子。

    泰尔斯突然明白对方为什么要说两遍沙子了。

    这几天的所见所谓无不告诉他:这是一个与日常认知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个成长于城市的贫民窟,习惯了街巷和城堡的少年,所无法可想的世界。

    回想着短短三天里遭遇的无数危险,泰尔斯就不禁缩紧了身体:

    在这里,炎热和寒冷一样致命,白天和夜晚都很可怕。

    在这里,生机和危机同时出现,生命之源的水潭边上,往往是动物们埋骨最多的地方。

    在这里,他很少看到活物,即便有,它们的习性也早已大变:沙漠里的蛇类从不走直线,而是把自己折成波浪形,像弹簧般横向“弹射”行进;奇怪的蜥蜴专门往沙子里钻,似乎打定主意不到晚上不出门;荒漠的老鼠好像没必要长四条腿,因为他们很少“正常走路”,而更喜欢接触空气,跳跃前行;天空中偶尔闪过的秃鹫似乎毫不停留,天天都在做长途旅行;而沙漠蜘蛛的颜色简直没法与沙子区分开来。

    在这里,他必须谦卑泰尔斯回想起希克瑟的话一切都要重新学习,比如水潭边上的那几头胡狼,泰尔斯从那之后就学会了,跟随动物们的脚印前进,至少不会有大错。

    泰尔斯叹了一口气,吃下最后一块奶酪,开始思考自己最严峻的现实问题。

    他断粮了。

    王子并不是没有忍饥挨饿的时候,废屋里的生活,从来就没有给他几次饱腹的经验。

    但他正在大荒漠里。

    这就要命了。

    而且……

    接应者们还遥遥不见影。

    泰尔斯不是没试过去寻找植物的果实,事实上,他的确在背风坡找到过几株奇怪植物上结成的瓜果,有些按捺不住饥饿直到他在旁边看见一具风干的骸骨。

    我的天……

    泰尔斯痛苦地摸了摸额头,谁知道这个荒漠里还有什么是能吃的。

    就在此时,他的余光瞟了到一旁:那只巢穴被占据的倒霉沙蝎还没走远,依旧在这里戳戳,那里敲敲,寻找着下一个栖息地。

    看着那只蝎子,泰尔斯摸着自己饥饿的肚子,狠狠皱起眉头。

    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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