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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的道理都讲不清,何况天理?
即使想讲理,天理这个高深的东西,也不是几个人能懂的!
程朱理学的创始人朱熹、二程就真的懂吗?
如果真懂,他们就不会长篇累牍地试图阐述了!
其实,他们连老子的水平都没有达到!
如果达到了,他们也西出函谷关,杳然人世间了。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真正的理学大家,依然把寻找天理当作首要任务了。
而那些僵化的文人,则囿于程朱理学一些现成的东西里,不知进取。
这种文风代表人物中,最明显的一个特殊种类,就是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这六个字的后三个字上——灭人欲。
他们这种做法,如果程朱这些前辈创始人能够出来说话,一定会大怒,拍案而起,痛斥他们的不学无术!
告诉他们这六个字的本来意思是什么!
存天理,灭人欲,说的是天理是天理,不要把人的一些被欲望主导的杂念掺进去!
你掺的人欲越多,存留的天理越少!
都是人欲了,你也就没有天理了!
你知道你们在做什么吗?
你们就是打着红旗反红旗!
口头上在使劲嚷嚷“存天理,灭人欲”,实际上做的,却是“存人欲,灭天理”!
因为在实际效果上,你们满满的都是人欲,哪里有半点天理!
所以老百姓直接向苍天申诉“没天理呀!”
你们这些混账,上上下下都让你们得罪尽了!
丁善庆作为一个顶尖学者,自然知道这个真髓,也一直倡导这个真髓,可是问题是,存天理的要求,就必须远离人的一些欲念,这人的欲念都是由人的需求而来!
如果没有人的欲望、不管人的需求,存那个天理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必须找到二者直接的桥梁,把二者衔接起来,天理要存,人欲也不能全部灭净!
于是,他经过多年的研究,而且一直和曾国藩探讨,确立了两个治学方针,作为岳麓书院的教学座右铭。
这就是“格物致知”和“经世致用”。
其中格物致知,是存天理的一个原则,也就是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这这个理性知识,就是天理。
“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
格,至也。
物,犹事也。
致,推极也,
知,犹识也。
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
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最精确的表述。
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当然这是朱熹的想当然,天理并非是一个人有了愿望就可以认识的。
但是作为一个原则,去探求那个最终的存在,这个方式还是非常重要的!
最可贵的是,丁善庆把他作为书院的执导原则,全力贯彻遵循!
不过,真正让他尽心竭力的,还是另一个原则。
经世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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