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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妮生了一窝小狼崽,比这个好。”
黑妮是鬼藏,块头大,长相也凶;林淑华现在讨厌很多戾气的东西,无论是人和还是动物。
她拒绝,她态度很坚决:“我就想养只小狗!”
霍九卿看了眼那只受伤的博美:“它很脏,也可能是有主人的…”
林淑华人已经往博美走过去了,霍九卿跟在她的身后,听她说:“可是,你看不出来么?它不仅被主人抛弃还虐待了……你看它还很小,应该还没有半岁。”
博美伤的很重,前肢不仅骨折了,它的四个脚上的指甲全被人为的扒掉了,血肉往外翻,看起来触目惊心,很疼。
林淑华俯身靠近,博美便龇着嘴冲她凶,但她懂御兽,她眸光一瞬不瞬的同它对视几秒,博美便乖顺的将脑袋伏在草地上,对她翻起了肚皮。
林淑华给它顺了顺身上被血染红的毛,随后看着也蹲下来的俊美男人,“它说它很疼,我们养它吧!”顿了下,眼底有温温的柔意,“要是哪天我不在的话,它还能陪你,你就不会那么孤单了。”
她满眼都是心善和怜悯,霍九卿没办法拒绝,他说,“好。”
博美就这样被带回去了,林淑华亲自给它洗澡和清理伤口;她还给它起了一个好顺耳的名字,叫小九九。
霍九卿起初是抗议的,可她用水汪汪的大眼看他时,他就心软了。
只是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后来再长达五年多的岁月里,每个夜深人静,每个孤枕难眠,他的身边只有小九九。
……
日子似乎平静下来,霍九卿把狼图腾的所有事物都放下,几乎每天都和她形影不离。
他们白天一起用餐,一起看剧,一起逛街,一起散步……他们看起来像无数个新婚夫妻感情如胶似漆,日子甜如蜜;
但谁也不知道,每每到了夜深人静时,她每个噩梦惊醒,她都不再靠着他依着他……;
她会安静的缩在一个角落,像是大年初一她要逃离他一般,远远的躲着……;
每每这个时候,霍九卿的心便如密集的刺绵密的戳出了千疮百孔的窟窿。
可……每个黎明来临,她又恢复如常;
她会黏着他,缠着他;
她黏腻的方式很简单,像守岁扯证那夜,主动而缠绵……;仿佛深夜那个冷漠的从来不是她自己一般;
她清醒的时候,她从来不向他提关于前世任何的事;包括她一直很在乎那个孩子的死因,她也刻意忽略的去问了。
霍九卿从未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就像是爱人近在触手可及,可你一碰,她就如泡影,消失不见了。
他们的这段日子,就像是白天和黑夜,那样泾渭分明;
他走不到她的心里,她也不向他的光源走来,他们像是立在一座婚姻的坟墓里,等待枯萎。
……
这样的日子,直到霍九卿带林淑华去蓝国看完她生母的遗体回来以后而告一段落。
他们回来的第一个晚上,林淑华对霍九卿提出要在婚礼前搬回秦家和秦鸩一块住,霍九卿态度极其明确的拒绝,但林淑华不肯。
他们在说这个事时,还在一块用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