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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手告别,在斜阳下,如散去的驳光。
“她喜欢你?”回到马车,步非烟突然问道。
陆笙迟疑了一会儿,默默的点了点头,“喜欢我的人很多,但没办法,总有人不能如意的。”
“那我就是那个三生有幸的?”
“不,应该是我三生有幸。”
藏在步非烟心底几天的心结,在陆笙这一语之中烟消云散。陆笙这么优秀,自然会有人喜欢,本无可厚非。如果一个人喜欢陆笙步非烟心里就要不高兴,那余生寥寥怕是都要在担忧中度过。
相伴一生,只你一人,两心相许,你知我知。明白了陆笙的心意,步非烟就再也没有好担忧的了。
回到苏州的家,虽然陆笙几乎没有回来住过,但陆府……现在的义国公府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这是朝廷公爵官邸,专门有人负责打扫的。
陆笙父母的坟墓也已经迁到了东来村的公募之中,如众星拱月一般立在中央。最高,视野最宽阔的地方。
站在墓碑前,眼前的有些恍惚。
当年来的时候,那是一个小坟包,荒草丛生。而现在,气势恢宏的墓碑,青砖红瓦的墓门,一派门阀贵勋的气派。
唯一可惜的是,他们未能亲眼看着陆笙扶摇直上九万里,一人震慑十九州。
“爹,娘,笙儿带烟儿来看你们了。烟儿又怀孕了,她说她肚子里的是个女儿。这样一来,儿子也和你们一样儿女双全了。阿狸还没来,不过也在来的路上……”
以前陆笙很不理解一个人能够对着墓碑自言自语很久,可是经历了这么多事,陆笙竟然也学会了对着根本不可能有回应的墓碑自言自语。
说了很多话,从离开金陵去了楚州,而后又去了兰州……
正说着,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动静。一队兵马还有曾经东来村的村民热闹的走来。
“爹,娘,阿狸回来了……”
沈凌和陆狸可没有陆笙这么低调,陆笙三人是一辆马车晃晃悠悠。而沈凌却是成群结队,一路上虽然没有敲锣打鼓但也是浩浩荡荡。
所以陆笙回来了东来村还不知道,但阿狸回来把整个村子都惊动了。
沈凌更是从进村开始大撒红包,搞得跟回来娶亲一样。
“哥,嫂子,你们早到了啊?竟然不等我……”阿狸跳下马车,飞奔的跑来。都和沈凌成亲两年了,竟然还和长不大的孩子一样。
“阿狸,慢点,慢点……”跟在陆狸身后的沈凌吓得脸都白了。
“嗯?”陆笙眉头一皱,突然笑了。
陆狸风风火火的跑来,但在坟前立刻收起莽撞整理了一下衣服,轻轻的跪倒在坟前磕头。
“陆笙,你们不是前天才从楚州出发的么?我都掐着时间的,还以为能比你们早到呢。”沈凌留了两撇胡子,看起来稳重多了。但在陆笙面前,那标志性的笑容还是看到了曾经那个器宇轩昂的少年模样。
陆笙轻轻的锤了一下沈凌,“两年了,你这铁树终于开花了,要在没动静,我都要派人把你绑到楚州替你好好检查检查。”
“喂,我本来还想给你们一个惊喜,你怎么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是干哈的?打眼一瞅就看出来了。几个月了?”
“才两个月。”沈凌笑的跟一个柴犬一般。
拜祭完父母,而后就是大扫除,然后给村里的乡亲们发年货。衣锦还乡嘛,总不能小气了。
不知不觉,到了除夕夜。
陆笙陆狸两家人齐聚一堂,虽然人少,但也不冷清。远处此起彼伏的鞭炮声,还有孩子们放肆的撒野,尖叫的欢笑。
陆颖吃完饭,可怜巴巴的看着陆笙。他也想和村里的孩子们玩,他在楚州过着少爷的日子,在京城过着皇亲国戚的日子,但他的心底却没有半点等级的概念。
可能,他是唯一一个吧。
陆笙从小就一直教育他,人是平等的,生来有贫富,但却没贵贱。所以陆颖能和皇亲国戚打成一片,也愿意和农村孩子在田野里撒欢。
“吃饱了?”陆笙斜着眼笑问道。
小脑袋,点的跟啄米一样。
“一个时辰之内准时回来。”
“是!”陆颖高兴的放下碗筷正要往外跑。
“等等,把带来的玩具带出去,这东西该你去分。”
“好!”陆颖一溜烟的跑回到房间,而后一人扛着比他还大的大木箱子跑了出去。
“功力不错啊,举着百十斤的东西,脚步还能这么轻灵?不愧是你们的孩子,这天资,端是可以。”沈凌不由的赞道。
“天资比我好,可惜没烟儿那么高。是我拖了后腿啊……”陆笙深有感触的说到。
听听,这是人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