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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公子的生母与知儿的母亲乃是亲姐妹,算一算,是知儿的表弟。
南家那些当家人做的事情固然叫他不齿,可恩怨同晚辈无关——他作为老姨夫瞧着这孩子,虽是头一回见,却也是极喜欢的。
只是这一层关系尚未被戳破,他贸然相留怕有不妥。
然在此时,却听一旁的张眉寿说道:“白公子不妨再等等,有一件事情,还需白公子来帮着印证一二。”
“张姑娘但说无妨。”
张眉寿便将今日听来的与棉花身世有关的那一番经过,细致地说了。
白景思听得诧异,望向一旁站着的年轻人。
棉花颇觉有些不自在,面上却越发没有什么表情,只从怀中取出了那封泛黄的书信,单手递了过去。
白景思连忙接过打开。
哪怕写信之人当年所用是上好的松烟墨,可时隔二十余年,其上字迹也已有些淡了——
白景思一行行看罢信中所写,心中的震惊愈发压制不住。
他十岁时便被送离了家中,对二叔的字迹早已没有什么印象,唯一记得的是,同大多数文人一样,二叔的字写得极好。
但那方褪了色的私人小印,确是二叔的表字。
再有——
这信上大致是说,那大他两岁半的堂兄,实为命中有大劫在,二房不得已之下,才将这唯一的嫡子忍痛送了出去。
“我记得幼时曾听家中下人说起过,我那三哥……是刚满一岁时,便被拐子拐了去,家中一直没能将人寻回。”
原来……被拐是假,送了出去破劫才是真吗?
棉花实言道:“我听义父说,我是尚在襁褓中便被他捡回的。”
他想求的是一个真相,而没有其它心思。
白景思则看着他问道:“不知阁下身上可有什么胎记吗?”
所谓尚在襁褓中便被遗弃,这说法兴许只是为了掩盖身世来历而已。
毕竟一岁的孩子,是不会有记忆的。
但胎记是做不了假的。
棉花不假思索地道:“后颈处有一处。”
白景思握着信纸的手微微一紧,道:“可否方便让我一观?”
棉花便背过身去,将领口扯松了些。
见张眉寿下意识地跟着看过去,祝又樘不着痕迹地移了半步,挡住了她的视线。
察觉到对方的小动作,张眉寿回过神来,无奈地弯起嘴角。
那边,白景思察看罢棉花后颈处的淡黑色胎记,好一会儿,才道:“想来……确是我家中三哥无误了。”
见他这般笃信,棉花反倒忍不住怀疑起了真假。
“按理来说,幼时你应是不曾见过你那位三哥的,如何会这般确定他与我有着同样的胎记?”
这样的人家里若是孩子幼时走失,在府中应是伤心忌讳之事,想来轻易也不会被提起。
所以,当真不会是如今白府里太过孤单,对方想将错就错将他骗过去作伴吗?
见他满身防备,白景思没忍住笑了一声。
别说,这模样同他那倔性情认死理的书呆子二叔还当真十分相像。
“当年,我被父亲送走之时,父亲特意同我说过——二叔之子必然还在人世,这胎记的位置与颜色,也是我父亲告知的。”